為切實貫徹“以人為本,助人自助”的原則,維護來訪者和咨詢師的利益,保證心理咨詢的順利進行,就心理咨詢基本原則、來訪者和咨詢師的責任和義務做如下說明:
一、咨詢說明
1. 咨詢保密原則:保密是心理咨詢的工作原則之一,也是職業道德的集中體現。來訪者的個人信息及咨詢的相關問題不會被隨意談論,來訪者的信息登記表不會被帶出咨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來說,來訪者是否接受過咨詢以及咨詢的內容都不會被透漏給中心以外的非專業人員。
但下述幾種情況除外:
(1)來訪者出現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的傾向。
(2)來訪者的問題涉及法律責任。(3)為了能更好的幫助來訪者,咨詢師提出個案討論或申請督導,但僅限專業場合,同時須隱去來訪者的個人化信息。
2. 為了方便后續的跟蹤咨詢服務,需要把來訪者的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及緊急聯系人等信息登記在案,這些個人資料只用于心理咨詢中的管理,不會透漏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
3. 如果咨詢中心或咨詢師需要對會談進行錄音或錄像時,需征得來訪者同意。
4. 每次會談時間一般為50分鐘。會談次數由來訪者和咨詢師協商,雙方嚴格遵守。
5.心理咨詢不能代替藥物治療,請來訪者嚴格按照醫囑進行藥物使用。對由于來訪者及家人隱瞞診斷和癥狀造成的后果,不承擔法律責任。
6.心理咨詢機構及咨詢師,對自殺觀念、精神分裂、抑郁癥等危險癥狀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后果有對告知的義務,不承擔法律或其他責任。如果您在此前有過自殺沖動或者自殺行為,并且是帶著這樣的困擾尋求幫助的,我們會盡所能提供幫助,但不能保證咨詢期間您的沖動馬上減緩,也不能保證您今后不會再有自殺沖動和行為。請您在有自殺沖動和行為之前告知心理咨詢師和我們,我們一起探討更有建設性的問題解決之道。但如果您最終選擇自殺,您做出了決定,您將承擔全部責任和個人行為后果。
二、來訪者的權利和義務
1. 以積極的態度對待咨詢,坦誠地向咨詢師表露自己,不掩飾不偽裝。
2. 自愿的原則。來訪者有權決定中止或結束咨詢,可以自主選擇咨詢師,與咨詢師協商修正咨詢的方向及方法。
3. 自主。努力實現自我成長,為咨詢負責,不期待咨詢師幫你做決定。
【心理學名句】
一個愛的需要在其生命早期得到滿足的成年人,在安全、歸屬以及愛的滿足方面,比一般人更加獨立。正是那些堅強、健康、自主的人,最能經受住愛和聲望的損失。
——亞伯拉罕·馬斯洛《動機與人格》